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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招标课题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5-02 浏览次数: 34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新疆师范大学新疆教师教育研究中心

2018年度招标课题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基地秉持“公开竞争、公开招标、择优立项”的原则面向社会启动2018年度课题招标,现就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课题选题指南

1.重大项目招标选题:(1项)

多元文化背景下教师角色重构研究

2.重点项目招标选题:(2项)

1)维汉双语者的认知优势效应与课堂教学改革研究

2)教师关怀行为的形成机制及其对学生发展的影响研究

3.一般项目招标选题:(3项)

1)语言认知交互模式下学前双语教师语言教学活动设计研究

2)文化生态学视野下新疆农村双语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研究

3)西部乡村教师课程知识理解对教学行为的影响研究

二、拟资助课题数量及资助金额

本基地2018年度共招标课题6项,资助经费共计32.5万元。其中,重大招标项目计划1项,资助金额10万元/项;重点项目2项,资助金额6万元/项;一般项目计划3项,资助金额3.5万元/项 。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研究者均可申报,申报重大项目原则上需具有正高职称,申报重点项目原则上需具有副高职称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原则上需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

2.投标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能保证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

3.已承担我校自治区文科基地招标课题仍未结项的,本次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原则“择优、平等、公正、高效”。

2.招标项目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部门和跨地区的联合攻关;鼓励联合高校系统外的相关专家、国外专家,以及与研究课题有关的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研究工作。同等情况下基地内成员优先获得课题申报权。

3.一位项目负责人,每次只能参加一个开放项目的投标。正在承担开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新项目的投标。

4.投标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招标课题申请书,使之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得自行改动投标课题名称。招标课题申请书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单位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5.项目起研时间为201891日,重大招标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重点、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四、申报程序

(一)公开招标阶段

1.201852---516日在新疆教育厅、新疆师范大学科研处(新疆师范大学主页→科学研究→通知公告http://kyc.xjnu.edu.cn/)、新疆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网站(http://jsjy.xjnu.edu.cn/)上发布通知。招标文件可在上述网站下载主要包括:

1)《新疆师范大学新疆教师教育研究中心2018年度招投标课题公告》;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018年度招标课题申请书》;

3)《新疆师范大学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

2.申报截止时间:2018610日,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 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纸质一式5份交到(或邮寄)新疆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3.形式审查通过进入答辩程序的招标项目公示时间:2018622-25日,在新疆师范大学科研处、新疆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网站发布。

(二)评审阶段

1.评审时间:2018618---622日;

2.评审形式:采取通讯评审方式或会议评审方式。

3.评审要求:

1)招标项目的评审工作坚持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2)新疆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负责投标项目评审工作。

3)学术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得透露评审情况。

4.评审标准

1)研究问题属于科学前沿问题,拟突破的重点和难点明确,研究目标具有先进性,学术思想具有创新性;

2)研究思路清晰,积极吸收自然科学中先进的研究方法,借鉴国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有效方法,注重实证研究和社会调查方法的运用、定性研究方法与定量研究方法的结合;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具有可行性;

3)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具有较雄厚的研究基础,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科研组织能力,课题组主要成员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较多的相关研究成果、充分的资料准备与合作精神;可望取得突破性成果;

4)学校在相关研究机构、研究资料、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优越的科研条件,具有较高的科研组织管理水平,并可以为研究任务的完成提供优惠政策和保障条件;

5)经费预算合理。

5.评审程序:学术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最后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的方式确定中标者。

(三)立项阶段

1.622日基地确定拟推荐立项名单,由科研处汇总后报送至教育厅审核立项。

2.招标项目批准立项后,不得更换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3.项目经费分两期拨付:立项启动时拨付总经费的50%,提交结项材料并审核通过后拨付总经费的50%(具体参照《新疆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五、招标课题的任务

招标课题的结题条件,参照《新疆师范大学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六、投标联系方式

联系咨询电话:0991-4112684O);         传真电话:0991-4332120F);

邮箱:xjjsjy@126.com                        联系人: 谢姗珊

邮寄地址:新疆乌市观景路100号新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邮编:83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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