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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小学教师培养创新:全科教师定向免费培养
发布时间: 2017-02-10 浏览次数: 645

《全球教师教育发展通讯》|乡村小学教师培养创新:全科教师定向免费培养

乡村小学教师培养创新:全科教师定向免费培养

 

一、乡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免费培养的背景与理念

 

近年来,“全科教师”这个概念重新成为教师培养及教师教育研究领域中的一个热点,相伴的还有近似概念如“一专多能的教师”“全能型教师”“包班制教师”等。在我国,全科教师的培养并非新事,“老中师”就已经进行过综合培养的实践。[1]此番全科教师概念重提主要基于当前乡村教育的现状,即:首先,乡村教师存在严重的结构性短缺,如音体美、计算机等科目的教师短缺,加上近年长住乡村的学龄人口减少,乡村学校呈现小规模、小班化的特征[2],难以开齐课程。其次,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不足,乡村青年优秀人才向城市流动,或者向具有更高社会经济地位的职位流动,合格教师短缺现象仍然严重。另外,乡村儿童的全面发展遭遇困境,分科教学中评价相对独立,导致学生不能得到全面的、发展性的评价,大批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以及全面发展很大程度需依赖学校教育和教师。

乡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免费培养首先是为了针对性满足乡村基础教育发展的现实需求,是一种由下而上的、需求导向的培养,采用“需求—协议规范—培养”的方式。 各区县(自治县)根据本地区农村小学岗位实际情况上报培养需求,以便“对症下药”。

小学全科教师培养树立着以儿童全面发展为导向的培养目标,着眼于全科小学教师的知识、能力和伦理的协调发展对学生的感召作用[3],这既是我国乡村教育的需要,也是国际先进教育理念和实践趋势。全科教育秉承综合培养的价值取向,注重学生跨学科的知识素养与开发实施综合课程的能力培养,突出全科教育的“综合性”。[4]

 

二、乡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免费培养的实施

 

(一)培养规模

从培养规模上来看,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共有 21 个已经实施或 明确提出将试点乡村小学教师定向免费培养政策,绝大多数地方由省级统一规划,个别地区由下级政府计划并委托培养。其中江西、广西、浙江、重庆等地较早开始实施,其余大多数省份在近两年开始试点,各地培养规模也有巨大差异,少则试点培养50人, 多则培养 3000 人甚至更多。本文选取其中已明确 2016 年招生计划的部分省(自治区、 直辖市)进行比较。

此外培养规模较大的还有实施该政策较早的江西省。江西省于 2007 年开始定向免费培养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招生实行“本土化”,毕业后定向回生源地就业,全部采取“一专多能”模式培养。江西省共招收定向师范生1.64万人,为农村学校培养储备了一批“下得去、教得好、留得住”的优秀师资 [5] 

 

(二)培养层次

培养层次大致有以下三种类型: 本科层次:如重庆、浙江、海南、吉林、山东五地的乡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免费培养全部集中在本科层次。 [6][7][8][9][10] 专科层次:如河北省培养 300 名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生,广西壮族自治区培养 1 728 名高中起点 2 年制专科生与 1 272 名初中起点 5 年制专科生,湖北省培养 300~500 名专科生。 [11][12][13] 本专科兼有:河南省培养 650 名本科生、350 名专科生,本科占多数;安徽省培养2 000 名初中起点专科生与 500 名高中起点本科生,专科占多数。 [14][15] 

说明:微信图片_2020051917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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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计划招生数(年)

注:2016 年我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乡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免费培养计划招生数(其中连续多年一揽子规划的,按年平均招生数计算;设定计划招生范围的,按最高招生数算。)

 

(三)待遇与保障

各地定向免费培养的乡村小学全科教师待遇与义务和当地免费师范生基本一致。 省际差异体现在财政支付、服务期限和就业分配等方面。

1.财政支付:财政来源有差异,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该笔培养经费由省级财政负担,其中包括学费和生活补助等;部分地区 ( 如浙江省 ) 的该笔培养经费由对口的县(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给予全额或部分补助。支付上也有差异,山东、广西等地则直接采用省级财政拨付高校形式支付,而浙江、安徽则规定可采用毕业到岗后补偿等形式落实。 [10][12][15] 

2.服务期限:各地服务期限一般为不少于56年,海南还规定5年乡村小学(乡镇幼儿园)服务期满后,应在本省从事教育工作不得少于 5 年;浙江省规定,学生与县(市区)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可规定服务期为6~10年。 [7][8]

3. 就业分配:在毕业后去向方面,部分地区明确分配与生源户籍挂钩,即毕业后直接服务于生源户籍所在地乡村小学,以实现师资的本地化,如安徽、河北、广西等地;部分地区的就业分配则不一定与生源户籍挂钩,如浙江省各县(市区)可自行决定生源范围,既可以来自本县或上级市,也可以来自全省范围。 [7][11][12][15]

 

(四)培养模式

乡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免费培养的实施过程中,普遍在原本的学科和专业基础之上,强调了通识教育,出现了不同的培养模式与具体做法。现选取三个省(直辖市) 的典型经验进行介绍。

1.重庆经验:3+1 模式,注重实践 [16] 重庆市实行师范院校、地方政府、研训机构、中小学校共同协作“3+1”培养模式, 按照“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教师教育课程、教育实践课程”有机结合的课程体系进行培养。“3+1”培养模式,即大学四年有三年时间在高等学校完成全科课程学习,一年时间在地方教师研训机构指导下在基地学校见习、研习, 在定向区县 农村小学实习。 [17] 《重庆市小学教育专业全科教师培养方案》建议必修实践学分占总必修学分的 32.36%,综合实践总共用 20 周完成。

2. 河南经验:专业精神与教育教学能力并重 [18] 《河南省小学教育专业全科教师培养方案》明确河南省乡村小学全科教师的培养特色:“强化教师专业精神的养成,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理想、责任、使命、情感、 态度和价值;强化教育教学能力的修炼,具有广博的文化知识、全面的教学能力、良好的言语水平和健康的身心。《河南省小学教育专业全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指导标准》提出了“以高尚的师德修养为首……要根据小学教育专业全科教师的学习实际和他们未来的工作环境要求,重心下移,开发乡土教育教学资源,科学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开辟出一条既符合省情、乡情又符合教情、学情的人才培养之路。” 在培养教师的专业精神方面,河南省正在试行《河南省小学教育专业全科教师师德养成指导标准》,细化了培养过程中对教师道德的要求,提出应建立“德育导师” 制度、注重学生干部的选拔和培养、重视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正确导向等。 在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将学情分析作为教学设计能力的重要部分,并且在必修课中开设了“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研究”,以便师范生能够在了解的基础上进入未来工作岗位。

3. 青海经验:“两基础、一专业、一特长” 青海师范大学按照“综合培养,全面发展,一专多能,学有特长”的工作思路, 实施“全科型”小学教师培养新模式。所培养的学生知识和能力结构体现为具有“两基础、一专业、一特长”,即每个学生打好英语和体育两门基础,在语文和社会、数学和科学中选一个方向作为主打专业方向;在音乐和美术中选修一项拓展其特长 。

 

三、建议

 

乡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免费培养不但是乡村教师队伍的有效、高质量补充,同时也是对教师培养模式、教师教育体系和课程的一种探索。基于实施现状,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应对各县(市)报需求计划进行指导和限定,明确需要全科教师的学校类型以及一所学校所需全科教师比例,防止全科教师的不恰当使用。

第二,进一步调动地方(县级)政府培养全科教师的积极性,生源选择更加灵活自主。

第三,政府、中小学校、承担教师教育的高校及学界应该密切关注全科小学教师培养的动向,及时总结经验并进行调整,深入探讨小学专业的办学方向以及小学专业全科培养的必要性与成效。

 

(闫予沨 撰稿)

 

资料来源

[1] 张松祥 . 老中师综合培养模式对乡村全科小学教师培养的启示 [J]. 教育发展研究 , 2016 (10): 53-59.

[2] 陶青 , 卢俊勇 . 免费定向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的必要性分析 [J]. 教师教育研究 , 2014 (6): 11-15.

[3] 郭飞君 , 刘春明 , 马永双 . 先进的教育理念是全科型小学教师素质培养的关键 [J]. 长春师范学院学报 , 2014 (2): 166-169.

[4] 张虹 , 肖其勇 . 全科教师培养 : 农村小学教师教育改革新动向——基于全科教师培养理念、培养目标和专业特质新探 [J]. 教育理论与实践 , 2015 (8): 27-29.

[5] 江西省教师教育调研报告 (2016).

[6] 重庆省教师教育调研报告 (2016).

[7] 浙江省教师教育调研报告 (2016).

[8] 海南省教师教育调研报告 (2016).

[9] 吉林省教师教育调研报告 (2016).

[10] 山东省教师教育调研报告 (2016).

[11] 河北省教师教育调研报告 (2016).

[12]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教育调研报告 (2016).

[13] 湖北省教师教育调研报告 (2016).

[14] 河南省教师教育调研报告 (2016).

[15] 安徽省教师教育调研报告 (2016) .

[16] 重庆市小学教育专业全科教师培养方案 .

[17] 肖其勇 . 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协同培养机制探索 [J]. 中国教育学刊 , 2015 (5): 81-85.

[18] 河南省小学教育专业全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指导标准 ( 试行 ).